2013年8月22日,由本中心刘生全教授主持参与的“陕西省宝鸡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宝鸡市举行。陕西省工信厅副厅长王虹安,宝鸡市副市长袁军晓等参加了启动仪式。
2012年1月13日,工信部为全面科学评价甲醇燃料汽车技术现状、积累甲醇汽车运行管理经验,决定在陕西省、山西省和上海市开展甲醇汽车试点,我省最终确定在西安、宝鸡等五个地市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并于2012年6月6日成立了陕西省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专家组,我校汽车学院刘生全教授担任专家组副组长。我校汽车学院交通新能源开发、应用与汽车节能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负责本次试点的车辆检测、数据采集与技术支持等工作。
启动仪式前,我校实验室检测人员为本次试点的甲醇微型车进行常规排放与非常规排放甲醛的检测,为后续的全面评价甲醇车辆积累详实的数据。启动仪式上,车辆生产企业陕汽通佳公司将此次试点运营的15辆甲醇微型车钥匙交予宝鸡市邮政局,试点车辆将全部用于邮政信件、快递、包裹的收发、投递等日常业务。最后由宝鸡市副市长袁军晓宣布甲醇汽车试点启动,标志着我省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正式开始。

陕西省工信厅副厅长王虹安讲话

试点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