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165号)精神和《长安大学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长大教评〔2021〕130号),经各单位申报,学校资格审查,专家组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本科教学委员会审议,我中心马建等多位教授主持项目获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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