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负责编制的《车用燃料甲醇》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近日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sac.gov.cn/templet/default/countryBulletinByNo.do?countryBulletinNo=20094144)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Announcement of Newly Approved National Standards of P.R.China2009年第4号(总第144号)239条,长安大学为负责单位、汽车学院刘生全教授作为第一编写人的《车用燃料甲醇》国家标准已与2009年4月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标准号为GB/T23510-2009,该标准将于2009年11月1日实施。 《车用燃料甲醇》标准是我校交通新能源学科组历时两年经过大量的实验研究所完成的。在标准的审定中,标委会委员、专家对我校在国家标准的编制与研究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认为,与国内外相关标准比较,该标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并完全能够规范车用燃料甲醇的生产与市场销售。 国际金融危机加之石油价格的高位运行已经严重地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能源战略安全,为了有效地缓解国内能源供应的紧缺形势,保护大气环境质量,国家大力支持新型替代能源的开发应用,“车用燃料甲醇”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就是国家新能源政策的集中体现。本标准由长安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陕西省环保局、兖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中立新能源公司等十四家单位起草,长安大学负责。本标准也是我校作为负责单位所承担的第一部国家标准。 《车用燃料甲醇》标准是一部全新的国家标准,研究实验难度大,国内外可供借鉴的资料少之又少。学校马建校长、董小林副书记、谢军占副校长等领导非常重视、关心“车用燃料甲醇”标准项目的研究与进展,并多次亲临现场及相关会议指导;校科研处、汽车学院也给予了细致的帮助和指导,使项目得以顺利完成。 近年来由刘生全教授带领的车用清洁替代能源项目组在承担清洁能源有关研究项目的同时还主持完成了多部省级地方性标准及行业标准,研究成果得到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认可,研究资料被美国甲醇协会多家国外学术机构所引用,新能源技术的产业化正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该标准的编制完成也标志着我校在该领域的重要地位和广泛影响力。
2009年5月26日 |